安阳县公安局民警张卫华被指非法占地 坐拥千余平房产
2015-12-31 18:06:22 来源:搜狐河南社区 小 中
近日,河南省安阳县七旬老太张瑞茹向本网实名举报称,现为安阳县公安局民警的张卫华,原是永和村乡铁炉村人,多年以来,张卫华和其祖辈、父辈多次利用其身份大肆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和邻居家的宅基地,目前坐拥千余平方房产。
据了解,今年72岁的张瑞茹原是河南省安阳县永和乡铁炉村人,是濮阳市的一名退休干部。
被反映人张卫华现为安阳县公安局民警,其爷爷曾担任铁炉村党支部书记,其父亲也曾担任铁炉村委委员(张卫华爷爷、父亲均已去世)。
张卫华家的西面和北面原来都是村里的集体耕地。2011年,经安阳县永和乡国土所测量张卫华家的宅基地面积为1041.6平方米,其宅基地使用证面积为481.6平方米,其余560平方米都是他家侵占集体土地和邻居家的宅基地。
据张老太讲述,2011年6月,张卫华指使其父亲利用伪造的购买宅基地的收据,从网上告到国家信访局,称铁炉村干部将他家的宅基地(即张卫华现在强占的集体土地)卖给了张老太家,张卫华不同意,坚称卖给张老太家的宅基地归他家所有。后永和乡政府经过详细调查后,认定他们手持的是假证据,否定了该宅基地归他们家使用。
2011年9月19日,张卫华和其父亲带着一名律师再次到永和乡政府大闹,在乡干部拿出张卫华告状时用的假收据和原来的真收据让律师看后,律师二话没说扭头就走了。张卫华的非法侵占和无理取闹得不到任何人的认可,但他仍然将卖给张老太家的宅基地部分非法强占、据为己有。
2012年,身为公安干警的张卫华非法霸占村集体土地200多平方米,在上面垫土、建围墙、栽树、开大门,经村镇两级干部多次劝说,并且给其下了书面通知要求其停止施工,但张卫华仗着其公安干警的身份,不但置之不理,继续施工,而且多次身穿警服、开警车(警车牌照:豫E0756)回村里、到镇上跟镇干部大吵大闹,叫嚣“我想要的地方必须给我”。并且在镇里派人将他违法建的围墙推倒后,他再次在原地上将围墙建起。
2014年11月,经安阳县国土局实地测量,张卫华家实际占有宅基地面积为1139.34平方米,其宅基地使用证面积为635平方米,张卫华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和邻居家土地504.34平方米。
据张老太介绍称,就张卫华非法大肆圈地之事,自2012年3月起,她就多次向安阳县永和乡政府反映,但该乡领导干部以无执法权为由,搪塞推诿、拒不作为。
2013年6月,张老太又多次到安阳县公安局纪检委、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多个部门反映,但都是官官相护,无人问津。直到2014年7月9日,安阳县信访局才给予立案,同时下文让安阳县永和镇政府和安阳县公安局调查处理此事。
2014年,在安阳县公安局接到该县信访局的函件后,张老太又多次到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映此事,但安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下属民警张卫华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横行乡里的恶劣行为,拒绝调查和处理,也不给安阳县信访局任何回复。
对于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面积的规格,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四平方米;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既然如此,身为公安干警的张卫华如何能够拥有千余平宅基地,这是否合乎规定?
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