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未完成增持承诺 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
2021-11-22 21:13:19 来源:第一财经 小 中
屡次终止
深交所向盛新锂能(002240.SZ)及其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屯集团”)下发了监管函。原因是盛屯集团未完成对盛新锂能的增持计划并宣布终止,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无独有偶,大约一年前,盛新锂能也因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而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可能是对公司业务长期看好、有些公司业务层面有较大增长潜力,也可能认为公司的股价被低估了。而此次盛屯集团放弃对盛新锂能增持,公告给出的原因是缺钱。
从基本面来看,受益于布局锂电材料,盛新锂能业绩和股价齐飞。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965%;股价今年以来累计涨幅达到135.47%,大幅跑赢大盘,其中4月12日~9月13日的五个月时间里,股价累计飙升近3倍(298.76%)。截至22日收盘,盛新锂能股价报收于57.55元,市值498亿元。
股权质押,资金筹措有难度
具体来看,盛新锂能曾于2018年2月12日披露增持计划,称公司控股股东将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增持不低于3亿元的公司股票。
盛新锂能11月17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称,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盛新锂能公司股票16224.91万元,完成比例为54.08%,未完成增持计划。
对于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情况说明,盛新锂能表示,在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由于当时行业发展情况及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盛屯集团的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并且盛屯集团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补仓义务人为员工持股计划追加了大量的补仓资金,上述原因导致盛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致使盛屯集团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增持。
另外,盛新锂能仅本周就公告了两笔股权质押。11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姚娟英,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20万股进行股权质押,质押用途为融资;11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12639457股股份进行质押,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
盛新锂能11月2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7902.01万元,占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7%;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342.22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559.7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再次“口惠而实不至”
资料显示,盛新锂能“前身”为威华股份,于2008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曾主营纤维板、林木种植,以及小部分稀土业务。
2020年11月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威华股份变更为盛新锂能,主营业务也大变身,改为专注于生产碳酸锂、锂精矿、金属锂和稀土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等领域。但不变的是,盛新锂能在增持、回购方面已屡次“爽约”。
2020年12月盛新锂能曾因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2020年4月30日,盛新锂能称拟回购公司股份500万股至1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实施期限为2020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8日。
2020年12月5日,公司决定终止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深交所因此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更早之前,2018年10月17日,盛新锂能公告称,计划在2018年10月8日~2019年10月7日期间,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到了2019年2月19日,盛新锂能累计回购了3703.79万元,尚未达到承诺的最低回购金额。后来以收购资产为由,决定终止待日后再实施。
业绩方面,在剥离旧业务入局新能源领域后,盛新锂能逐渐扭亏为盈。
相关财报显示,公司2019年归母净利润为-5924.06万元,同比减少154%;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收为7.53亿元,同比下降28.95%;净利亏损1.67亿元。受益于新能源汽车拉动,锂矿相关产品的市场需求扭亏为盈。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亿元,同比增长20.60%,实现归母净利润5.3亿元,同比大增965%。
然而,在业绩增长的同时,盛新锂能的负债也不少。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64.94亿元,负债总额17.73 亿元,其中短期借款4.62亿元,占负债总额的26.06%;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2.8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1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3.41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下滑至-1.34亿元。(作者:齐琦)